教学质量监控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反馈教学信息,指导师生改进教与学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健全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实施教学督导制度是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其目地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教风、学风的根本好转,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学督导的主要职责是:对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进行督查、搜集和反馈教学信息,为教师教学质量与水平的评价,教学管理工作的改进提供重要依据。
二、工作职责
(一)教学秩序检查
1.教学督导专家要全面履行督导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管、导、研”工作,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要注意发挥教学督导的引导职能。
2.做好日常教学巡视工作,监督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全院的教学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是否到位,教学秩序是否正常。
3.教学秩序检查包括理论课、实训课等教学秩序检查和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检查,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等情况。
(二)教学质量检查
1.在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的领导下,开展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布置批改和命题阅卷等专项检查,要做到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客观反映情况,准确评定等级,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2.教学督导组每个学期要提前做好课堂教学质量听课安排,对学院所授课程的任课教师(包括专职教师、行政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组织进行督导听课。教学督导专家听课结束后应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意见,促进其教学水平提高。
3.教学督导组适时组织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等方面检查,及时反映检查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改进。
4. 教学督导组对教师和学生反映教学中的问题和意见,应详细记录并督促其进行改进。每学期期末,院部教学督导组应对该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整理相关原始记录,完成督导总结。
(三)教学考核评价
1. 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教师年度考核等教学考核评价工作。
2. 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的各种教学检查评价的自查自评工作。
三、聘任及管理
1.条件 院部教学督导专家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和教学管理经验;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对教学中的不良现象要敢说、敢管,对有生命力的新生事物要善于发现和总结。
2.聘任 由学院聘任。聘任人数一般3-5人,其人员组成应考虑到专业的分布。教学督导员的聘期一般为2年。
3.组织管理 由院部教学督导组组长拟定每学期教学督导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教学督导工作中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