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关于舒安利等同志任课程负责人的通知》(湖医校发[2023]10号)(见附件1),2023年-2025年课程负责人已经认定,依据《湖南医药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湖医校发[2020]228号)和《湖南医药学院专业带头人及课程负责人考核实施方法》(湖医校发〔2021〕69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课程建设,加强课程负责人的管理,请各学院报送课程建设的相关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送材料
1.课程建设规划(2021年-2025年)。为了保持与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规划的一致性,除省级一流课程外的其他各课程需要提交 “十四五”课程建设规划(格式和样例见附件2.3)。
2.《湖南医药学院专业(课程)建设目标任务书》(3年)。各位课程负责人按照课程建设规划的需要填写课程建设目标任务书(2023-2025年共3年),任务将作为课程负责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格式见附件4)。
3.课程建设计划(2023年度)。各位课程负责人按照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教学实际书写本年度课程建设计划(格式见附件5)。
二、报送要求
课程建设的相关材料是课程建设的基础材料,是课程负责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也是评估工作教学基础材料,请各学院收集和整理好课程建设的相关材料:《课程建设规划(2021年-2025年)》《湖南医药学院专业(课程)建设目标任务书》《课程建设计划(2023年度)》,于2023年3月2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阎青老师处。
附件:
1.《关于舒安利等同志任课程负责人的通知》(湖医校发[2023]10号)
2.课程建设规划(2021年-2025年)参考格式
3.课程建设规划(2021年-2025年)样例
4.《湖南医药学院专业(课程)建设目标任务书》(3年)
5.课程建设计划(2023年度)参考格式
教务处
2023年3月9日